
张荣君律师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 生效判决债权受让人无权申请再审
2011-02-03 09:31:24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
生效判决债权受让人无权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报》北京2011年1月31日讯 (记者 罗书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请示报告作出批复,在这份《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因其不具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
据了解,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大量上升,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申请再审。这类纠纷反映了生活实践中存在的“买卖判决书”的现象,一些受让人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债权后,还企图通过再审程序谋求超出正常预期的额外利益,在银行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中也出现了这个问题。为解决这一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该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精神,为了彻底杜绝此类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的,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无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也没有申诉人主体资格。
- 大家都在看

11月25日下午,我所律师到律协一楼参加“刑事诉讼证据认识与思考”交流会。大连市中山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